计量器具不定期检查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在用的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,随时保证计量器能正常使用,特制订本制度。 一、本公司流转及使用的一切计量器具必须经常进行不定期的自查。 二、属国家强制检定范围内的工作计量器具,本公司只能作外观检查和正常使用检查,不得随便调效和撤装,应按规定向上级计量检定部门申请周期检定。 三、非属国家强制检定范围而属公司计量室统一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,由本公司技术人员经常进行不定期的自查,并能保持正常使用状态。
海南仪器校验计量室各专业组的计量标准器具、仪器、仪表,由专人负责经常不定期自查,遇不能正常使用而又无法调效的,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,或请上级计量部门来矿进行检定。 五、凡使用中的计量器具,也要做到经常不定期自查,凡是遇到不能正常使用的而自行无法调效的,应及时送上级计时部门检定,需要现场检定的量具,使用单位必须提供方便,协助检定工作进行。 六、计量器具的不定期自查,应由专人负责,做到经常化,仔细的检查外观及正常使用。 七、自查合格的计量器具,必须将合格证及自查情况作好记录,以便随时查阅。